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8 02:06:29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及生效条件。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在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可在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后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股份转让受限,且不因离职免除责任。董事会可对未履行承诺等行为追责,相关人员可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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