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6 15:30:57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的程序与责任。明确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持续履行公开承诺、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减持受限。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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