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05:30:1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购售电业务,并签署《购售电合同》和《高压供用电合同》。其中,《购售电合同》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高压供用电合同》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电价按市场化交易电价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电价执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供电收入,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1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1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