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03:21:39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英明、刘芝玉及杨焱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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