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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03:10:5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由股东会审议决定,费用由公司承担。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岗位领取薪酬,未任职的不领取薪酬。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及市场发展相匹配,调整依据包括行业薪酬水平、通胀、公司效益、战略调整及个人职务变化。绩效评价基于审计后的财务数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若公司亏损或亏损扩大,董事、高管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需披露原因。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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