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1 21:51:37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要求。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人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1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1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