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永杰新材: 东兴证券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20:06:22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标的公司出资真实且合法存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控制标的公司,保持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