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09:09:2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库存股份数量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164,005,738.6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2026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公司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盈利、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配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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