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04:16:37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与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水平、通胀等因素挂钩,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违规或造成损失的人员,可停止支付或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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