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01:24:0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考核挂钩。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市场水平等定期调整薪酬标准,并对财务造假等情况下的绩效薪酬进行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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