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17:25:12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合法合规、薪酬与效益挂钩、市场化导向、公平公正原则。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绩效薪酬依据审计后的财务数据确定,若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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