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17:23:0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定义、适用范围及审批程序,规定公司仅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需经过财务部门初审、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重大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批准,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况。董事会审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制度还明确了担保合同管理、持续风险监控及违规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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