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05:28:0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需满足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内容包括决定是否分配利润、制定方案及实施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该议案已由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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