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8 02:53:3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专项审核说明。该汇总表基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要求编制,用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送2025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内容进行了核对,未发现与经审计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除常规审计程序外,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审计或其他程序。本说明仅限报送年度报告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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