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7 03:38:41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等八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