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5 17:24:23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公告,公司此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25年3月10日在农业银行仪征市支行购买的2,600.00万元大额存单已于2025年4月10日赎回,收回本金并获得收益19,500.00元;2025年3月11日在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购买的4,1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已于2026年4月13日赎回,收回本金并获得收益59,309.59元。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