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4 03:00:25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95,976,5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无反对和弃权情况。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亦为100.00%同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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