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4 00:57:06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在未真实发生维修和技术服务业务的情况下,确认相关费用846.27万元,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减利润总额846.2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7%。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方树鹏、沈春丰、方润刚、赵晓芬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至180万元不等罚款。公司判断该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生产经营目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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