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21:42:39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就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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