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17:43:27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比例均为100%。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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