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04:54:04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三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9,828.5536万元,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且每年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强化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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