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03:01:2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8,710,000股公司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2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1%,质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截至公告日,昌都达实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磅累计质押股份75,7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7%。相关资金偿还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分红等,具备足够偿付能力。本次质押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与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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