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2 16:56:03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就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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