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8 09:19:15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对康达新材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回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500万元,用于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军工电子及复合材料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文件回复了监管问询中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小股东借款安排、唐山工控认购锁定期等问题,并确认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已获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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