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7 01:30:07
2026年3月25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拟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共计38,116,490.30元,其中应收账款29,503,977.20元,其他应收款8,612,513.10元。上述款项账龄较长,部分债务人已破产或注销,此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当期利润无重大影响。核销后公司按账销案存原则管理,不影响后续清收。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允反映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6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6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