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4 22:08:38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具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0万元,用于绿色智能高端船舶制造一体化项目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财务性投资,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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