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2:52:30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进行中期分红。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制定并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政策需经董事会专题讨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