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23:25:58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洵、夏雪、虞熙春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经审阅,认为该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论证了发行的必要性,发行对象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式可行,方案公平合理,即期回报摊薄填补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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