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23:09:1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授信,授信品种包括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担保方式包括信用、资产抵押、股东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互保。实际融资金额以签署的协议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单笔融资不再另行审议,但涉及对外担保事项仍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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