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22:08:3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于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价范围覆盖总行、全部分行及并表子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报告期内存在一般缺陷,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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