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20:37:5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3月2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786%,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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