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19:57:51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共78人,包括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拟授予限制性股票620.50万股,占总股本1.06%,授予价格为6.45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解除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后,业绩考核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2027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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