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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 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19:41:14

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由29.99%被动增至30.16%。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少总股本所致,不涉及资金支付和股份转让,收购人无需发出要约。收购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计划,未发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上市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法律意见书认为收购人具备收购资格,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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