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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 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19:41:01

本次收购系因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回购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其控股股东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由29.99%被动增至30.16%。本次收购不涉及资金支付或股份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收购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的情形,具备收购主体资格。湘财证券作为财务顾问,认为收购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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