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18:19:28
2026年3月20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7号。公司因202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部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董事会秘书李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15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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