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04:08:02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6亿元,用于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按江旅集团同品种加权平均对外融资成本确定,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过去12个月公司与江旅集团累计同类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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