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02:58:25
2025年度,本人作为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审计委员会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均正常履职。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董事及高管薪酬、现金分红等事项,认为各项决策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治理机制完善,信息传递畅通,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本人亦参加后续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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