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01:21:58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其岗位职责、经营业绩挂钩。薪酬发放实行税前扣除和个人所得税代缴。公司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并在特定情况下可追索已发薪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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