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01:14:35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责权利对等、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监督执行情况。薪酬结构方面,参与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按季发放。薪酬发放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进行。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公司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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