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2:54:43
2025年度,本人作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战略委员会工作,与审计机构沟通年报审计事项,监督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无违规担保、无资金占用,内部控制有效,利润分配及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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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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