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2:27:01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就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3月1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8840%,反对和弃权占比分别为0.1010%和0.0150%。中小投资者中同意票占比97.0533%。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20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20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20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20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20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