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2:24:14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至3月19日在内部公示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相关人员基本情况真实,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