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2:02:5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胡作家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被提名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财务、法律等咨询服务,具备独立性。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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