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2:01:10
胡作家声明被提名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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