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1:59:1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的95.74%和91.93%。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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