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1:41:08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海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大会3次,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次,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董事变更事项,并参与合规委员会会议。现场工作19天,积极了解公司运营及项目进展,与管理层保持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审议,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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