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1:40:47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米旭明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大会2次,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注重与审计机构、中小股东沟通,现场工作27天,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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