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1:15:50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程序、责任与义务、持股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任期届满未连任、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要求离职时完成工作交接、履行忠实与保密义务,并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规定。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期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公司应对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追责。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