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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1:15:42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履行包括提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检讨董事会架构、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提出继任计划建议等职责。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决议。本细则自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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