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1:14:2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禁止交易情形、信息申报与披露、账户管理、责任处罚等内容。重点包括: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份;严格执行短线交易禁止规定;须及时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和股份变动情况;股份变动需按规定锁定与解锁;违规行为将追责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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